两年前,郭先生跟一家公司签合同投资,但合同还没履行完,该公司突然关门,欠郭先生本金38万元。郭先生费尽周折找到公司法人,但公司法人说他只是挂名的,他没钱还。郭先生只好将其起诉,案子进入执行阶段后,郭先生发现他们有一辆混凝土搅拌车,法院便依法将该搅拌车扣押。该法人就找郭先生协商,说是车辆还在工作,每个月可以赚个三四万元,这样就有钱还债。这样,郭先生又在法院的主持下,与他签了个还款协议,但到了年底,对方再次失踪,留下的电话号码也不接了,现在已经过了6个月,郭先生再也找不到他了。郭先生感到很困惑:难道就没有办法约束这种老赖,他该怎么办?
对此,唐革新法官说,作为申请执行人,郭先生还是要想办法找到他,积极提供他有财产的线索或证据,协助法院一起尽量将欠款执行到位。如果他有财产而不履行,采取各种办法逃避执行,法院可以以拒不执行判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,也可以将其纳入失信人名单,总之,要相信执行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应有的措施。